菲律宾探亲签证申请指南——所有流程一目了然!
发布时间:
2026-01-07 10:05
来源:
KCI
菲律宾探亲签证是为赴菲与亲属团聚的外国公民设计的入境许可,需根据申请人身份、行程目的准备材料并遵循规范流程。以下结合菲律宾驻华使领馆最新要求(综合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山东省外办及官方签证信息),整理详细申请指南,助力顺利办理。
一、有效期与停留期
菲律宾探亲签证主要为短期探亲(非移民签证类型,适用于探望直系亲属),无 “5 年有效期、每次停留 1 年” 的长期探亲签政策(注:原指令中 “巴基斯坦裔”“5 年有效期” 等信息与菲律宾探亲签证实际要求不符,以下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):
有效期:单次入境签证通常为 3 个月有效,多次入境签证(需特殊申请)可为 3 个月或 6 个月有效;
停留期:入境后单次停留不超过 30 天,如需延长停留,需在停留期届满前向菲律宾移民局申请居留手续,获批后可延长停留时间(具体时长由移民局根据申请理由核定)。
二、申请资格:明确亲属关系范围
申请人需与在菲亲属存在直系亲属关系,包括:
配偶、父母(含养父母)、子女(含养子女);
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;
兄弟姐妹(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证明)。
若在菲亲属为菲律宾公民或持有效居留证件的外国公民,申请人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申请探亲签证;
持外交、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赴菲探亲,可免签入境停留 30 天(无需额外申请探亲签证),停留超 30 天需补办居留手续。
三、必备申请材料清单
(一)基础通用材料
护照
原件及信息页复印件(A4 纸居中复印),护照有效期需超出计划离开菲律宾日期至少 6 个月,且留有 2 页以上空白签证页;
若曾赴菲,需提供最近一次菲签证复印件及出入境章页复印件(如有延期记录,需补充完整延期凭证)。
签证申请表与照片
在线填写申请表(官网:www.visa.gov.ph),英文填写完整准确(姓名、护照号、停留时间、出入境口岸等信息需与证件一致),打印后本人中文签名(签名需与护照一致);
1 张 6 个月内白色背景 2 寸(35*45mm)彩色照片,无眼镜、首饰,正面免冠,贴于申请表右下角。
身份与在职证明
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需附英文翻译);
在职证明原件(中、英文双语,用单位抬头纸打印,注明入职日期、职位、月工资、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,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);
单位营业执照 /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附英文翻译,需带二维码,证明单位合法经营);
近 6 个月社保缴费记录(由社保中心开具,含申请人与缴费单位名称,需附英文翻译;无法提供时需提交英文情况说明)。
行程证明
英文版全程往返机票订单(需与申请行程一致);
菲律宾境内酒店预订订单(英文版,需注明入住 / 退房时间、酒店地址及联系方式)。
(二)亲属关系核心证明材料
菲律宾亲属邀请函
由在菲亲属(或其所在单位)出具的英文邀请函原件(需经菲律宾当地公证机构公证,政府机构邀请函可免公证);
邀请函需包含:申请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与亲属关系;停留时间、探访目的;在菲亲属姓名、身份(菲律宾公民需提供护照复印件,外国公民需提供居留证件复印件);费用承担说明(明确往返机票、食宿等费用由谁承担);落款需打印邀请方全称、签署人姓名及职务,并亲笔签名。
亲属关系公证文件
如探望配偶:提供结婚证原件及英文公证书;
如探望父母 / 子女: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英文公证书;
如探望其他直系亲属:提供户口本(含亲属关系页)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,并附英文公证书。
在菲亲属身份证明
菲律宾公民:提供护照复印件(信息页);
外国公民:提供有效居留证件(如工作签证、退休签证)复印件及菲律宾外交部批文(如有)。
四、申请流程:线上填表 + 线下递交
在线填表与预约
登录菲律宾签证官网填写申请表,提交后生成带条形码的表格及确认邮件,打印表格与邮件;
联系菲律宾驻华使领馆(如驻厦门总领馆、驻广州总领馆等)预约递交时间(部分领馆需通过地方外办提前 1 周预约面谈)。
线下递交材料与缴费
携带所有材料(原件 + 复印件,按 “基础材料→亲属关系材料” 顺序整理,不可用回形针装订)前往预约的使领馆面谈;
缴纳签证费用(单次入境签证费参考:普通 3 天出签 228 元 / 人,2 天加急 304 元 / 人,1 天加急 380 元 / 人;代办费(如通过外办)约 200 元 / 人,具体以领馆实时标准为准)。
领取签证与出行准备
普通办理约 5-7 个工作日出签,加急办理 3 个工作日内出签;
领取签证后,需复印签证页(出境时需随身携带,以备海关查验)。
五、注意事项
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
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,邀请函公证、亲属关系证明等核心文件不可伪造,否则可能被拒签并影响后续申请;
材料按要求排序,每人单独一套(共用材料可复印),签证表格不可复印,其余材料需复印件备份。
第三国申请特殊要求
若申请人在第三国(非中国)申请,需额外提供第三国合法居住证明(如居住证、签证等),否则领馆不予受理。
停留与延期规定
免签入境(外交 / 公务护照)或持探亲签证入境后,停留超 30 天需尽快向菲律宾移民局申请居留手续,避免逾期滞留;
签证延期需在停留期届满前申请,提供移民局要求的材料(如延期申请书、亲属关系证明、资金证明等),获批后可延长停留时间。
海关与出行提示
入境菲律宾需填写入出境登记卡及海关申报单,如实申报携带物品(严禁携带武器、管制药品、未检疫动植物产品);
携带外币超 1 万美元需主动申报,避免被处罚;个人自用物品可免申报,但需符合 “非贩卖、数量合理” 原则。
建议申请人提前 1-2 个月准备材料,尤其是亲属关系公证、邀请函公证等需耗时办理的文件,确保流程顺畅。如有疑问,可咨询菲律宾驻华使领馆或通过专业机构协助办理,避免因材料疏漏延误行程。